發展項目第1、2、3
及5座8樓之布局圖
車輛入口
行人入口
親子農莊
燒烤園
兒童天地
兒童遊樂沙池
環迴跑步徑
綠茵園
兒童游泳池
映漾池
恆溫水力按摩池
樂聚廳
安峯戶型 | |||
物業種類 | 總數 | 單位實用面積 | |
1房 | 38 | 339 - 377 | |
2房 | 166 | 523 - 650 | |
3房 | 130 | 776 - 907 | |

每個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以及構成住宅物業的一部份的範圍內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如有)的樓面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第8條計算得出的。構成住宅物業的一部份的其他指明項目(如有)的面積(不計算入實用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附表2第2部計算得出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1. 布局圖分別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宅大樓間隔及實用面積,非按照比例繪畫,並經過電腦編輯修飾及簡化處理,亦可能未有顯示發展項目內的其他建築物及/或設施,僅供參考。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以政府相關部門最終批核之圖則為準,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2. 第1座、第2座及第3座不設4樓、13樓及14樓;第5座不設4樓。第5座1樓為公用地方及設施的部分。不設第4座。
3. 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布局圖乃參照適用於第1座、第2座、第3座及第5座8樓之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會所及其他設施乃參照地面層及其天台之布局圖。
4. 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內的顏色、用料、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裝飾物、植物、園景及其他物件並非住宅物業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的交樓標準之一,亦未必會在發展項目內實際出現。賣方建議準買家參閱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此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賣方對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份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發展項目的景觀或周邊地區)。賣方保留權利根據政府最終批核的建築圖則對發展項目的布局及/或樓面平面圖作出修改。
5. 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的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總署及/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之最終批核為準。會所不同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及批地文件、公契及管理協議、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限制。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於發展項目住宅物業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份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於會所守則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出之同意書或許可證,或需額外收費。會所設施名稱待定,所用名稱未必與會所日後啟用時的設施名稱相同。宣傳物品中出現的宣傳名稱,將未必會在發展項目住宅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轉讓契或任何其他業權契據中出現。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車輛入口
行人入口
親子農莊
燒烤園
兒童天地
兒童遊樂沙池
環迴跑步徑
綠茵園
兒童游泳池
映漾池
恆溫水力按摩池
樂聚廳
安峯戶型 | |||
物業種類 | 總數 | 單位實用面積 | |
1房 | 38 | 339 - 377 | |
2房 | 166 | 523 - 650 | |
3房 | 130 | 776 - 907 | |
免責聲明
每個住宅物業的實用面積以及構成住宅物業的一部份的範圍內的露台、工作平台及陽台(如有)的樓面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第8條計算得出的。構成住宅物業的一部份的其他指明項目(如有)的面積(不計算入實用面積),是按照《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第621章)附表2第2部計算得出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1. 布局圖分別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宅大樓間隔及實用面積,非按照比例繪畫,並經過電腦編輯修飾及簡化處理,亦可能未有顯示發展項目內的其他建築物及/或設施,僅供參考。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以政府相關部門最終批核之圖則為準,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2. 第1座、第2座及第3座不設4樓、13樓及14樓;第5座不設4樓。第5座1樓為公用地方及設施的部分。不設第4座。
3. 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布局圖乃參照適用於第1座、第2座、第3座及第5座8樓之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會所及其他設施乃參照地面層及其天台之布局圖。
4. 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內的顏色、用料、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裝飾物、植物、園景及其他物件並非住宅物業的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的交樓標準之一,亦未必會在發展項目內實際出現。賣方建議準買家參閱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此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賣方對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份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發展項目的景觀或周邊地區)。賣方保留權利根據政府最終批核的建築圖則對發展項目的布局及/或樓面平面圖作出修改。
5. 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的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總署及/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之最終批核為準。會所不同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及批地文件、公契及管理協議、會所使用守則及現場環境狀況限制。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於發展項目住宅物業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份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於會所守則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出之同意書或許可證,或需額外收費。會所設施名稱待定,所用名稱未必與會所日後啟用時的設施名稱相同。宣傳物品中出現的宣傳名稱,將未必會在發展項目住宅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轉讓契或任何其他業權契據中出現。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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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上布局圖分別所示之發展項目住宅大樓間隔及實用面積,僅供參考,並非按照比例繪畫並經過電腦修飾及簡化處理,亦可能未有顯示發展項目內的其他建築物及/或設施,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以政府相關部門最新批准之圖則為準,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2. 第1座至第3座不設4、13及14樓。第5座不設4樓。發展項目不設第4座。
3. 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佈局圖參照適用於第1座、B第2座、第3座及第5座8樓之佈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圖中所示之發展項目會所及其他設施I乃參照8樓之布局圖。
4. 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內的顏色、用料、裝置、裝修物料、設備、裝飾物、植物、B園景及其他物件並非交樓標準,未必會|在發展項目內實際出現。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之提供以買賣合約條款作準。賣方建議買方參閱售樓說明書,以了解發展項目的資料。此布局圖及樓面平面圖並不構成亦不得被詮釋為賣方對發展項目或其任何部份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或合約條款(不論是否有關景觀或發展項目的周邊地區)。賣方保留權利根據政府最新批准的建築圖則對發展項目的布局及樓面平面圖作出修改。
5. 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內的設施及落成日期以屋宇署、地政總署及/或其他相關部門之最終批核為準。會所、園景花園及/或康樂設施於發展項目入伙時未必能即時啟用。部份設施及/或服務的使用或操作可能受制於會所守則及設施的使用守則及政府相關部門發出之同P意書或許可證,或需額外付款、有關發展項目的詳細資料,請參閱售樓說明書。